阿州民政〔2011〕28号 签发人:泽郎格西
阿坝州民政局
关于民政民生工程执行情况的报告
州委办公室: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关于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涉及民政民生工程目标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州民政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各项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扎实推进,在统筹兼顾中狠抓落实,民政事业呈现出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扶贫解困工作
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社会保障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总体来讲:针对Ⅰ、Ⅱ度患者患病程度相对较轻,我们将其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医疗实施救助,Ⅰ、Ⅱ度患者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月人均65元、70元;针对Ⅲ度患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低下的情况,我们参照一级农村敬老院标准新建农村敬老院,采取“本人自愿,维持家庭亲情”的原则,将符合入住条件的Ⅲ度鳏、寡、孤、独患者实施集中供养。目前,全州共有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34所,床位4194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人员363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5%。同时,将所有大骨节病患者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分别按照年均不低于170元、290元、650元的标准实施医疗救助,在实施资助参合、大病医疗救助的同时,适当给予门诊补助,2010年,累计实施大骨节病医疗救助61973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241.7万元。通过大力实施上述保障措施,大骨节病人的医疗和生活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2010年,全州城市医疗救助2489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37.5万元,依照城市低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172.7元;农村医疗救助资助参合137278人,大病医疗救助94369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443万元,依照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人次计算人均医疗救助232.7元。
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积极指导各县建设社区慈善爱心超市,目前,全州共有社区慈善爱心超市15所。
二、社会保障工程
城乡低保。2010年,全州纳入城市低保50985人,累计保障60.66万人次,发放保障资金9538.35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差156.1元。农村低保保障17.1万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3447.2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助64元
农村五保。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目前,全州纳入五保供养10434人,其中,分散供养6799人、集中供养3635人,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月人均150元、300元,2010年发放农村五保金2257.2万元。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政策扶持,切实改善藏区民生
“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推进藏区发展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为此,各部门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在政策及资金上给予我州更多倾斜支持,就民政系统要建议省民政厅将我州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等补助标准在全省平均水平基础上适当提高,其提高补助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及省财政给予支持。
(二)整合救助资源,统筹解决民生问题
整合财政、卫生、教育、司法等部门,综合统筹利用各类救助资源及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救助,整体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增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保民生、保稳定”的能力。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民政 民生工程 报告
阿坝州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