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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民政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2-25

 

 

阿坝州民政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阿坝民政系统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央及四川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阿创先发〔201110号)精神,现就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通过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优四评”活动,努力把服务窗口建成为民、便民、惠民的满意窗口,不断提升阿坝民政的整体形象,推动全州民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 参与对象

州县两级民政机关;十二类基层窗口服务单位,即光荣

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单位、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机关、殡仪服务机构、敬老院、乡镇民政办、福彩中心,行政审批窗口等。

同时,州县民政部门要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发展实际,指导各地社会组织在各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社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 目标任务

认真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

带头”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把服务窗口办成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现民政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一)  围绕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做好创先争优活动,为打造阳光民政、爱心民政、高效民政、和谐民政提供强大动力。

(二)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创先争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集中教育,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庸、懒、散”现象,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窗口服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治理,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 ”等制度,将作风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考核标准。

(三)围绕服务群众创先争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

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围绕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这一目标,引导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坚持为民、便民、惠民、利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四)围绕基层组织创先争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性教育,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工作骨干培育成党员、把党员培育成工作骨干,发挥党员和骨干的带头作用, 引领群众共同创先争优。

四、 活动载体

坚持把公开承诺作为重要载体,围绕“群众满意定标准,争创一流惠民生”主题,扎实推进广泛开展三亮三比三优四评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开展“三亮”活动,激发争创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示栏、网站等多种方式公式服务标准、流程、时限,公开党员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亮标准:窗口单位要普遍推行公开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公示服务标准。

亮身份:要采取佩戴徽章、工作牌、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强化党员的模范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亮承诺:各窗口服务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提高服务质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要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为民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并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  开展“三比三优”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

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激发党员争当先进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创造更好业绩。    

比技能争创优质窗口: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开展“对标定位”,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练什么、赛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创优质窗口。

比服务打造优质品牌:开展文明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比业绩争当优秀标兵: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争当行业“排头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三)开展“四评”活动,接受广泛监督改善服务质量。通过自评、互评,及时查找和整改不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形象。

自己评:窗口服务单位要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对照公开承诺和身边的典型,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定期开展自评、互评,党员本人根据互评结果,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群众评议:通过设置意见箱、聘请群众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评价,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领导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指明努力方向。

组织评:结合年度考核、 民主评议,制定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考核评议。

五、 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91日至920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阿坝州民政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920日至1231日)。围绕三亮三比三优四评、“群众满意定标准,争创一流惠民生”为载体,全面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创先争优。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21月至4月)。州局及各县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督促检查基层窗口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四) 总结完善阶段(20125月至6月)。回顾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措施办法,把活动中行之有效的通用做法转化为制度,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六、 组织领导

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民政窗口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抓亲为,分管领导要常抓不懈,窗口人员要全员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营造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县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与915日前报州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实效。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三亮三比三优四评机制,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与创先争优窗口经常联系沟通,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各县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要建立月报制度,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信息于每月25日前报州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典型引导,党群共建。树立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努力形成“学习身边典型、立足岗位奉献”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窗口服务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在窗口单位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成效。

(五)构建长效机制。在落实窗口单位创先争优各项要求的同时,注重探索方法、总结经验,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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