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民政局关于报送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州政府:
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阿府办函〔2013〕120号)要求,现呈报《阿坝州民政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阿坝州民政局
2013年6月20日
抄送:州发改委,州统计局。
阿坝州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
阿坝州民政局
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3年,作为“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半年来,全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按照年初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各项任务基本达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或超额。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乡低保。上半年,全州纳入城市低保26237户、5334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830.2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82.11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9%;全州纳入农村低保76408户、16364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8069.24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81.5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的标准,在春节期间向229975名低保、五保对象累计发放春节期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慰问金5245.65万元,其中向801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春节慰问金8.01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上半年,全州实施城市医疗救助27391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660.73万元(其中:直接救助1029人次、直接救助支出304.05万元,资助参保26362人次、资助参保支出356.68万元);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标准达144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23%;城镇困难群众住院救助人均标准达3299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54%。实施农村医疗救助130184人次,累计救助支出2432.69万元(其中:直接救助8551人次、直接救助支出1703.32万元,资助参合121633人次、资助参合支出729.37万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标准达943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90%;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次均标准达2074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9%。实施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患者15名,完成目标任务的60%。
农村五保供养。目前,全州纳入五保供养10103人,其中分散供养6211人,集中供养3892人,供养标准从1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38%,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建、改扩建敬老院3所,完成1所,完成目标任务的33%;新增床位数210张,完成6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29%。
救灾救济。上半年,全州多地遭受雪灾、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加之受4·20芦山地震影响,全州累计受灾人口达13.57万人次,因灾死亡7人、失踪2人,紧急转移受灾群众580人,农作物受灾2405.5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0586万元。灾害发生后,州县民政系统积极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及时下拨中央、省冬春自然灾害救助生活补助资金1267万元,发放帐篷800顶、棉被8208床、棉衣3976件、大米140550斤,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契机,大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全州驻军警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309.2万元,促进了军地之间的双向沟通,密切了军地联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社会权益。完成阿坝县、壤塘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和汶川县烈士陵园零散纪念设施的迁建改造工作。指导开展清明祭扫工作,到革命烈士陵园扫墓5万余人次。共接收退伍士兵260人,其中自主就业143人,岗位安置83人,自谋职业34人。下拨军休人员经费418万元,落实了军休人员生活待遇。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前筹划全州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国家和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实行了统一挂牌,并在全州城镇社区推广使用“中国社区”标识, 4月中旬,在茂县、汶川成功组织召开了全州城乡社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全州城乡社区全面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并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农村。
社会事务。办理结婚登记2339对、离婚登记258对、收养登记1名,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并实现全州婚姻登记处联网登记。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4人次。大力加强孤儿养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全州现有孤儿598人(其中,机构供养孤儿125人,社会散居孤儿473人),从1月起,提高机构供养孤儿养育费每人每月至1130元,提高散居孤儿养育费至每人每月678元。积极开展“重生行动”等爱心慈善活动,对14名贫困家庭儿童免费实施疝气手术。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严格行政执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纪的民间组织,对发现的违法民间组织查处率100%、非法民间组织取缔率100%。完成了州本级民间组织2012度年检任务。
区划地名工作。制定了《阿坝州行政区划和管理创新工作方案》,建立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机制。有序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指导松潘、茂县、理县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由红原县牵头与理县共同创建“理县红原县级平安边界线”。加强边界地区资源利用纠纷的指导和督促,5月份积极配合州政法委指导金川县二嘎里乡与壤塘县蒲西乡,督促红原县查尔玛乡与阿坝县查理乡妥善调处资源利用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老龄工作。从1月起全面贯彻落实高龄津贴扩面提标政策,为全州11809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83万元。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敬老爱老慰问活动,为全州34位百岁老人发放春节慰问金1.02万元,免费为1020名老人办理了《四川省老年优待证》。积极启动了“敬老文明号”申报评选工作,命名表彰15个单位为州级“敬老文明号”单位,推荐10个单位为省级“敬老文明号”单位。着力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建设县级老年活动中心10个,乡(镇)老年活动室76个,2万多老年人在各老年活动中心(室)学习娱乐、健身,成立各类老年协会105个,会员达2万多人。
(二)民生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扶贫解困工程
1、城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州实施城市医疗救助27391人次,累计救助支出660.73万元(其中:直接救助1029人次、直接救助支出304.05万元,资助参保26362人次、资助参保支出356.68万元);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标准达144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23%;城镇困难群众住院救助人均标准达3299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54%。
2、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州实施农村医疗救助130184人次,累计救助支出2432.69万元(其中:直接救助8551人次、直接救助支出1703.32万元,资助参合121633人次、资助参合支出729.37万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标准达943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90%;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次均标准达2074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9%。
3、参保参合率。全州城市低保对象参保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合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4、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州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是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上半年,全州纳入城市低保26237户、5334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830.2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82.11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9%;
全州纳入农村低保76408户、16364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8069.24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81.5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
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的标准,在春节期间向229975名低保、五保对象累计发放春节期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慰问金5245.65万元,其中向801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春节慰问金8.01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截至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五保供养10103人(其中:分散供养6211人,集中供养3892人),供养标准从1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38%,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建、改扩建敬老院3所,完成1所,完成目标任务的33%;新增床位数210张,完成6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29%。
3、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建设。创建1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完成目标任务的70%。
4、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依托州级儿童福利机构和县级福利服务中心,建立州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1个、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6个,完成目标任务的0%。
5、关爱特殊人群。全州累计向11809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83万元(其中:按照50元/人/月标准向10353位80岁至89岁老人发放津贴155.3万元,按照80元/人/月标准向1421位90岁至99岁老人发放津贴34.1万元,按照200元/人/月标准向35位百岁以上老人发放津贴2.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1%;实施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患者15名,完成目标任务的60%。
(三)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发4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在全州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州政府联系秘书长为组长的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各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是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能力。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及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启动首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目前各县星级评定申报已基本完成。完成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审核材料,今年共申报民生工程敬老院建设规划项目4个,分别为:马尔康县沙尔片区敬老院、阿坝县安羌敬老院、壤塘县茸木达敬老院、松潘县敬老院建设项目。
三是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严格民政资金分配、划拨、发放程序,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对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划拨、发放及民政民生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公示,切实建立阳光民政、清廉民政、安全民政,避免在民政各项资金管理和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和违规、违法现象。
四是大力宣传民政社会救助政策。为积极营造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印发了《阿坝州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大力宣传救助政策,编印社会救助政策“明白卡”、集中学习民政典型案例教学片。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3年下半年的民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按照年初民政工作总体计划,紧紧围绕工作主线,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规范建设、着力推进各项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大力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坚决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促进阿坝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规范建设
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尽快修订完善城乡低保两个管理办法,抓紧农村低保提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组织实施及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对重点难点工作推进慢的县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敬老院等级达标试行标准》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积极进行检查验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集“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四位一体,标准统一、类别统筹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变救助模式、提高救助水平,整体发挥城乡医疗救助社会效益,在8月底前制定出台《阿坝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督促各县积极组织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
(二)加强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项目建设
继续督促各县,建立月报制度,明确设备调整及增加的时间节点,积极协调监理和中软公司到各县指导调整,确保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做好减灾、备灾、汛期值班工作,积极协调争取马尔康县救灾仓库和6个县避难场所等项目实施。积极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4个。
(三)着力提高优抚安置群体保障力度
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对城镇和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进行及时调整,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确保重点优抚对象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时兑现门诊补贴及住院补助。进一步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积极启动新一轮国家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扶持退役士兵就业,探索以“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
(四)全面开展我州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下半年,在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将举行全州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搞好换届选举前的培训,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动员,拟定我州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州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我州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顺利换届完成。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城镇化的先进公共服务和管理方式向农村基层延伸,促进城乡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五)大力推进专项事务统筹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民间组织查处率达100%、非法民间组织取缔率100%。
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对辖区内的公墓进行全面清查,加快茂县、汶川2县殡仪馆和公墓建设。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继续做好“三孤”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营造关心孤老、孤儿、孤残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他们能健康愉快生活。积极做好州第二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9月底开工建设。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按时完成今年的联检任务。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对边界地区资源利用纠纷协调处理的指导。大力完善地名数据库建库工作,进一步收集相关资料,整理、录入数据,补充完善属性地名数据,提高图库关联度。积极开展城乡地名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