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民政局201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速推进我州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加快发展、构建和谐、实现富裕”工作主题和“一强一地两区”奋斗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着力提高“三类群体”生活保障水平,着力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普法依法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贯穿于全局之中,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调整了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耀龙任组长,王晓成、孟健、杨文全、陈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法制室(设在局办公室)。年初,专门印发了《阿坝州民政局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为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提高民政队伍执法水平,我局始终注重加强法制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把法律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一项内容,在学习内容上力求重点性,在学习形式上力求多样性,在学习效果上力求实效性。通过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讨论、撰写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达到吃透精神、灵活运用的目的。二是一般干部全面学。组织广大干部学习计划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热情。三是民政系统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民政法规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了《婚姻法》、《老年法》等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并建立了“培训专题菜单”,积极邀请州委党校老师到我局专题讲解“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阿坝州十二五规划解读”,开办了由州民政局长泽郎格西同志主讲的“打造藏区一流服务平台,实现阿坝民政事业跨越发展”为主题的党课。四是开展了对民政对象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加大了对灾区救助制度和低保等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
在执法过程中,我局切实处理好了严格执法与服务大局、服务民政对象的关系,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对法律负责。
1、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城乡低保。全州纳入城市低保25625户、53112人,累计保障684399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1882.78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300元),累计人均补差174.6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纳入农村低保78846户、168607人,累计保障2104186人次,发放保障资金16806.39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200元),累计人均月补助81.1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1%。
城乡医疗救助。全州实施城市医疗救助7205人次,其中直接救助580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75.97万元,资助参保140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56万元,按城镇低保对象计算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54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6%。实施农村医疗救助96852人次,其中直接救助3224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458.68万元,资助参合6461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18.02万元,按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计算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71.7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4.5%。指导马尔康、茂县2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医疗救治工作,已救治先天性心脏病患儿27名。
农村五保供养。认真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全州纳入农村五保供养10306人,其中,分散供养6491人,供养标准为150元/人·月,集中供养3815人,供养标准不低于200元/每人·月,集中供养率达38%,完成目标任务的102.7%,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44%,完成目标任务的102.3%,完成改扩建敬老院2所,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增床位数224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49%。
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社会保障。将37957名Ⅰ、Ⅱ度患者(其中,Ⅰ度患者29409名,Ⅱ度患者8548名)纳入了农村低保,依照Ⅰ度83元/人·月,Ⅱ度88元/人·月的标准实施分类施保;按照“本人自愿,维持家庭亲情”的原则,对符合入住条件的3144名Ⅲ度鳏、寡、孤、独患者实行集中供养,人均月发放五保供养金250元,向大骨节病患者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200元。将Ⅰ、Ⅱ、Ⅲ度大骨节病人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并资助其参加新农合,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同时适当给予门诊补助。
2、救灾工作有序推进,防灾减灾应急能力不断增强
今年,我州多地发生局部性雪灾、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灾害,截至11月,受灾人口32.12万人次,倒塌房屋730间,死亡大牲畜19632头,累计受灾农作物5987.36公顷、绝收961.29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3875.34万元。灾害发生后,州县民政部门迅速行动,深入灾区动员和组织群众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受灾群众13023人,及时下拨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419万元,发放帐篷481顶,棉被5071床,衣裤1167件,粮190040斤,清油6330斤,临时生活补助121.9万元,确保了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全面完成了防灾减灾规划应急体系项目建设,争创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全面完成活动板房回收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了《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民政抗震救灾志》的编纂工作。
3、“双拥”工作深入推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开展元旦、春节拥军慰问活动,为全州驻军警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299万元及大量慰问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下拨优抚事业费1385.02万元,下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65.74万元。指导开展清明祭扫工作,全州到革命烈士陵园扫墓累计达5万余人次。下拨烈士陵园维修改造资金60万元。积极开展“八一”双拥月活动,发放各驻军部队慰问金78.5万元。进一步规范伤残评审工作,伤残评审材料合格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2%。接收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288人,自主就业165人,按老政策接收安置123人(其中,安排工作93人,自谋职业30人),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达99%,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8.4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0万元。下拨军休人员经费820万元,落实了军休人员生活待遇。
4、社会专项事务全面推进,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社会事务工作。办理结婚登记5500余对,离婚登记700余对、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积极开展“重生行动”,对15名唇腭裂儿童实施康复手术。全面开展“晚晴行动”,免费装配假肢等矫形康复辅具、助听器3000余件。选送10名孤儿学生就读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大力推进孤儿养育工作,录入儿童福利系统孤儿625人,及时兑现了122名机构供养儿童1000元/人·月、503名散居儿童600元/人·月的最低养育标准。新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一所,新增床位80张,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000余人次,实现了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新建“慈善爱心超市”3所。切实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配合销售福利彩票4684.02万元,其中,电脑票销量共计4009.6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86%,网点即开票销量共计674.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大力巩固和深化全州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大力贯彻实施《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95%的“难点村”得到转化,完成目标任务的105%。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居住环境。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指导全州100个农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200%。在全面完成灾后“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省特费办又下达我州“特殊党费”资金1450万元,用于金川、小金、汶川、理县、茂县、九寨沟6县的34个村级活动室和12个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现已全面完工。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全州现有社会组织499个(其中:社会团体47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严格行政执法,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纪的民间组织,对发现的违法民间组织查处率100%、非法民间组织取缔率100%,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有序开展2011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州本级完成年检率达95%,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群众评议创先争优活动,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441个,发展党员55个,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66个,设立窗口单位示范单位33个。
区划地名工作。及时对红原县瓦切乡、汶川县三江乡和雁门乡撤乡建镇,阿坝县贾柯河牧场、若柯河牧场撤场建乡,马尔康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迁移进行审查,今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红原县瓦切乡设立红原县瓦切镇。积极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农村门楼牌编制,进一步规范各类地名标牌设置管理。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对全州8类56个地名文化遗产进行摸底调查。完成我州国家地名数据库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全面完成“北茂线、安茂线”2条市州间及“松茂线、金壤线、壤阿线、阿红线、理马线”5条州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成功再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行政区划图(内部用图)》不同版型图纸4000幅。全面完成《〈政区大典〉四川?阿坝》编纂工作,编纂字数达69万字。
5、老龄工作持续推进,老龄权益有效保障
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敬老爱老慰问活动。进一步完善百岁老人生活补贴金和高龄老人“敬老金”制度,发放范围扩面至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80岁—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岁—99岁老人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和老年优待工作,认真开展第五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民政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争取我州城市低保标准至每人每月337元,农村低保标准至每人每月12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3年1月起调增至每月260元。同时,建立了集“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为一体的全方位医疗救助模式,其中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实施重点救助,整合门诊、住院、临时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金额可达7万元。
二是高龄老人津贴扩面提标。今年我州对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及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将发放范围扩面至80周岁以上,标准为:80岁—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岁—99岁老人由原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后的范围和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全州将有上万名高龄老人从中受益。
三是基层民政力量大力夯实。今年我州率先在6个维稳重点县公开招录了乡镇民政助理员88名,先行解决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松潘5个县84个乡镇和汶川县4个乡镇的专职民政助理员问题,其余县乡镇专职民政助理员拟在明年内全部配备到位。同时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乡镇专职民政助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民政助理员管理考核,确保基层民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阿坝州民政局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