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对标法律贯彻落实,四川如何做?
这些文化大礼包和你生活息息相关
文化普及
到2020年,将实现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
文化消费
建立文化资源信息库,大力开展现代阅读和艺术普及
文化扶贫
完成3700个拟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
3月1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政府主导”公共文化服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等方面的职责。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思源说,下一步,省文化厅将开展政策督查,推动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县为单位全面落实,让更多人享受更丰盛的免费文化大餐。
越来越多文体设施免费开放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对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修建、使用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出“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据了解,我省早已提出“文化民生”概念,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100余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免费开放。
这一数据还将增长。据周思源介绍,一方面,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四川大剧院等重点工程正在推进。另一方面,“十三五”规划中,我省将加大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到2020年,将实现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
2月26日,在成都市文化馆数字化文化艺术体验厅里,“数字游园”活动热闹开展,市民免费进行书画虚拟体验、VR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了文化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人群等。“以后,不仅有更多文体设施将免费向群众开放,同时将建立文化资源信息库,大力开展现代阅读和艺术普及,打造群众公共文化消费的‘自助餐’。”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说。
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强调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重在对低发展水平地区和人口提供基本保障,明确提出“国家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在具体细则上,则提出“国家重点增加农村地区图书、报刊、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信息内容、节庆活动、体育健身活动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这兜住了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底线,有利于补齐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提高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周思源说。
保障贫困地区群众的文化权益,是当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和难点。省文化厅正在编制2017文化扶贫工作方案,将完善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标准,全面完成3700个拟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
此外,四川还将结合实际,实施“文化惠民扶贫+”工程,实施文化志愿者“帮村行动”,突出效能的扩展;开展“互联网+公共文化”行动,结合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试点以及文化资源数字化工程,丰富文化四川云工程内容;实施“群文活动+”品牌战略,持续抓好省群星奖、省少数民族艺术节、省农民艺术节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创建四川特色文化品牌。(记者 吴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