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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民政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3-13

阿坝州民政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


救灾救济:2016年,全州117个乡镇13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4.9亿元。灾情发生后,州、县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查灾核灾,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发放救灾资金1460万元,救灾帐篷1000顶,大米、面粉、清油等救灾应急物资若干。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制定州、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培训灾害信息员560名。完成马尔康市救灾仓库、金川、茂县、黑水3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投资17万建成红原机场分库安曲临时储备点,救灾物质储备应急能力全面提升。

-社会救助:牵头做好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方案实施工作,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的对象核定和补助资金测算,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21275人发放补贴1940.45万元。扎实开展医疗救助,下拨医疗补助资金5592万元,救助93677人,低保、五保对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清退城乡低保对象9418户、21498人。提前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贫困线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下拨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0318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5291户、157161人,其中城市低保22258户、45713人(僧尼12人),累计支出14701.08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1.22元,农村低保53033户、111448人(僧尼4517人),累计支出22738.13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53.83元。

优抚安置:全年下拨优抚补助资金2175.86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06.6万元。新评残3人,换证、补证15人。组织开展“9·30”烈士公祭活动和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积极落实烈士遗属各项抚恤待遇,慰问烈士遗属154人,发放慰问金9.87万元。接收退役士兵207人,其中自主就业193人,自谋职业1人,按新、老政策安置13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341.8万元,自谋职业补助金18.67万元。接收复员干部1名,扎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双拥创建,马尔康市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社会专项事务: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550张,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4个。继续为2943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心关爱,完成47个农村幸福院建设。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为10775名困难残疾人对象发放补助资金459.57万元。有序开展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启动6县6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简化申请登记程序,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个,全州各类社会组织达591个。全州婚姻登记点实现联网登记。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有力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马尔康市沙尔宗乡、小金县沃日乡、茂县东兴乡撤乡设镇获省政府批准。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完成省界川青线阿坝州与果洛州段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为老服务:完善高龄老人数据库,及时按标准为全州11641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763.65万元,2400名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22.7万元。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老人116户,慰问百岁老人和高龄特困空巢老人1890人次,发放慰问金129.8万元。新增老协39个,累计达269个。

亮点工作:1.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1400平方米州级储备库1个、各县(市)共建设不低于150平方米救灾物资储备库13个,在灾害易发乡镇建立了不低于20平方米物资储备点82个,在红原机场建立110平方米临时储备点1个,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断完善,大大提升了在交通中断情况下救灾物资的运投能力。2.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清理督导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实行分片督导制,确保督导任务和责任有效落实;通过上下联动,实现督导全覆盖;通过宣教结合,提升政策知晓率,确保民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循序渐进,实行管理动态化,确保“有进有退、动态管理”。3.积极开展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载体的村民自治模范村暨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暨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2016年,九寨沟、红原被评为“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县”,茂县被评为“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县”,茂县叠溪镇、小金县四姑娘山镇被评为“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镇”,茂县凤仪镇、汶川漩口镇被评为“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镇”,汶川县威州镇阳光社区、茂县凤仪镇外南社区、理县杂谷脑镇城关社区被评为“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社区”。马尔康市松岗镇直波村等8个村被表彰为“阿坝州级村民自治模范村”、汶川县漩口镇漩口社区等3个社区被表彰为“阿坝州和谐示范社区”。4.创新开展阿坝州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和阿坝州第四轮敬老模范乡(镇)创建活动。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定阿坝州第四轮敬老模范乡(镇)的通知》和经阿坝州老龄工作委员会检查验收合格,认定阿坝州医疗保险管理局等20个单位为阿坝州第二届“敬老文明号”,马尔康市大藏乡等13个乡(镇)为阿坝州第四轮敬老模范乡(镇),基层为老服务力量得到进一步夯实。5.“五措施”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通过摸清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完善留守儿童救助体系、发挥社会力量联动作用、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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