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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7-10

阿坝州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相关要求,结合全州实际,全面围绕“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客观公正、阳光操作”的工作原则,制发《阿坝州民政局关于印发<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扎实开展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根据要求,我州各县(市)民政部门在去年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轮流吃低保”问题、分配低保指标问题、“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施保(除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外)、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民主评议、不开展定期复核、不计算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不按标施保、不应补尽补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要求各县(市)采取有效措施,对目前违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内的失地农民、移民搬迁对象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低保家庭的大骨节病人员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经过此次“回头看”专项行动的开展,截至6月底,全州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6520户、16895人,其中清退农村低保5045户、14181人,清退城镇低保1475户、2714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15户、1465人,其中新增农村低保256户、1363人,新增城镇低保59户、102人。目前,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9048户、141594人,其中城市低保保障人数:20847户、43086人,累计支出7099.24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4.31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48201户、98508人,累计支出1034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62.19元/月

二是做好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各县(市)级民政和扶贫部门加强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信息的沟通,定期会商交流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同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更新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加强信息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工作,确保“两线合一”,阿坝州民政局积极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研究全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并报经州政府同意,联合发布了《2017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通知》(阿州民政〔2017〕130号)文件,使我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75元/人.月,实现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农村低保标准线与国家扶贫线“两线合一”。

截至6月底,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中已纳入农村低保10727户、36707人,1至6月累计为这部分对象发放低保补助资金3314.78万元。

三是农村低保政策及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责任落实落实情况得以有效排查。我州紧紧围绕低保规范化管理,重点从规范低保申办程序、查处违规行为、纠正错误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重点对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二是重点对低保经办中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排查。三是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漏保”情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政策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及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四是对基层在执行低保制度时,责任落实情况、规范管理情况、监管到位情况等情况,特别是县()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五是对是城乡低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排查,重点对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问题进行了排查。六是对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排查。通过此次系统性、规范性的排查活动开展,全州城乡低保从制度落实、操作规范、责任追究、警示提醒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更好地促进了低保规范性管理工作的开展。(社会救助科)



 【责任编辑】王惠勇                         【编辑人】刘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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