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民政局出新招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燃眉之急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救难的作用,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出台了《小金县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救助对象限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慢性病长期服药、常年瘫痪在床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商业保险和司法救助、民政救助等之后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救助。
救助资金来源: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政府补助资金、其他来源资金等,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由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计划,县财政局核拨救助资金至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支付到个人账户。救助资金每月一审批、每月一发放。县民政局设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明细台账,定期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从而使从而也使我们的救助对象更为明确,也是救助对象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得到我局的帮助。使工作更快速、高效。(小金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