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民政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成
(2017年9月1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办公室、计划财务、民间组织管理、人事社工、民政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作简要强调。
第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宣传,安全生产和民政信访工作,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今年来,局办公室立足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在文印、后勤保障、接待、车辆、固定资产和办公耗材等方面都作了大量工作,发挥了枢纽、保障、服务作用,为民政工作发展和机关运行作出了积极努力。在此,我想重点说一下信息工作任务。民政宣传工作是民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舆论工具,是争取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民政工作的有效途径。总体来看,1-8月,局办及时向省厅报送信息100余条、采用32条,向州委、州政府报送信息200余条、仅州政府采用98条,受到州政府办通报表扬。另外,收到各县(市)(含卧龙社会事业发展局)上报信息650余期,采编260余条,马尔康、红原、壤塘、汶川、茂县、理县、松潘、九寨沟、黑水等县(市)信息工作完成较好。个别县、个别科室仍然不重视信息工作,存在信息数量少、质量差、报送不及时、要点不突出等问题。年底,州局办公室将根据信息报送数量和采用率对各县(市)、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和科室进行严格扣分,将很大程度上影响目标考核成绩。所以,请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准确报送,确保任务完成。另外,要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杜绝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杜绝出现集访、非访、到省进京上访事件。
第二,各级民政部门要坚守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每一分民政资金都用到“刀刃上”。1-8月,下达各县(市)民政专项资金3.13亿元,其中,省下达2.88亿元、州配套1500.69万元、上年结转1035万元。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州局牵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专项资金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对2016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福彩公益金、2014—2016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对13县(市)民政局2014-2016年各级财政安排的流浪乞讨救助资金及2016年州本级安排的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同时,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民政专项资金财务监管”专项检查。通过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各县(市)普遍存在“资金使用率低,结余多;资金来源不清,存在混淆使用;县(市)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部分资金兑付不及时”等问题。民政资金一旦出问题,往往就会触碰“道德底线”。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县(市)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动查找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一要重“管”。资金管理上要做到资金来源、经济科目、功能科目“三清”和专款专用专管理。要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主动与县级财政、发改部门和州局计财科沟通联系,弄清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按时拨付到位。二要重“用”。资金使用上要做到专款专用、程序合法、使用合理、拨付及时。实行绩效管理与资金分配挂钩,将绩效目标作为民政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标准,促进民政专项资金分配有效化、资金使用高效化。要加强政策衔接,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资金结余过多。三要重“监督”。资金监督上要做到全程参与、全方位、无死角、成常态。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要经常性开展乡镇民政资金管理发放监督检查,打通资金兑付“最后一厘米”。针对少数县少数乡镇现金发放情况,要实行全方位纵向监督,防止出现工作人员截留、私吞、挪用民政救助资金行为。
第三,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有序开展脱钩试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1-8月,全州完成网上赋码的社会组织548个。设立新登社会组织83个,办证233个,变更173个。制定下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方案》,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扎实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脱贫攻坚目标和任务,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目前,全州5个社会组织投入资金18.46万元,受益群众达1591人次。全州社会组织普遍存在“业务主管部门不重视、活动开展不经常、年检不及时、自身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全力做好行业性社会组织脱钩试点,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相关社会组织脱钩任务,并做好相关资料、表格的备案登记。要全力做好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借年检、网上赋码、社会组织变更登记之机,全面清理“僵尸组织”。要全力做好本地区登记的慈善组织募集资格审批,便于慈善组织依法有序开展工作。要全力做好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计,所有社会组织年检、法人变更、换届必须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书。
第四,各级民政部门要支持发展社会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开创我州社会工作领域“新局面”。近年来,社会工作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越来越普遍。今年4月,阿坝州社会工作协会注册登记成立,并于6月6日成功召开了阿坝州社会工作发展十年回顾暨州社会工作协会成立大会,全州层面的社会工作机构及服务组织正式成立,社会工作发展迎来“新机遇”。各县(市)要借此“东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逐步培育本地、本土化社会工作机构;要继续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原则,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要立足基层开展试点,不断引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要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力争达到每个县(市)都有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全州每个城镇社区至少拥有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部分乡镇要有具体从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第五,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拓展法治民政内涵和外延,开通法治民政建设“快车道”。在全面依法治理的大背景下,加快“法治民政”建设刻不容缓。今年来,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专门下发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法治民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专门开展了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释放出了法治民政建设的强烈信号。建设“法治民政”就是要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民政法治良序。一要注重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减灾救灾、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老龄事业、慈善事业等法规制度,做到侧重基层、重心下移,让基层群众熟悉掌握民政惠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发挥宣传教育对民政工作的推动引领作用。二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健全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特别要做好村级村务、财务公开,规范低保申请、临时救助等申报程序,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基层民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三要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强化监管,建设一支业务精良、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民政法治队伍。
发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