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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四强化四确保”推进城乡低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1

茂县“四强化四确保”推进城乡低保工作


茂县城乡低保工作坚持四个强化抓落实,做到四个确保促规范,进村入户调查,建立困难群众台帐,整合各级力量和资源,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截止目前,城市低保累计保障人数109259人次,累计保障资金2999.73万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人数13860人次,累计保障资金232.1万元

强化基础保障,确保有序开展。为确保我县各级低保工作有人办事、有机构办事,全县21个乡镇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评议小组等低保工作机构并配备了城乡低保专干,县、乡两级落实低保工作人员27人,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财政保障、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有规可循。建立健全“一组五制”,即建立城乡民主评议小组、乡镇评审委员会、民政局审批领导小组三级组织,全面实行低保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分类管理、定期核查制度,续保登记制度,参加公益劳动制度,低保对象优先衔接就业培训制度。制定了《低保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强化了低保工作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并坚持低保政策、低保程序、低保审批“三公开”。

强化操作程序,确保规范运行。按照“户报、村评、乡镇审、县批”的低保工作程序,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严格(严格审批程序)、两个核实(进村入户核实家庭成员和家庭实际收入)、三个公开(公开享受对象、公开领取金额、公开监督电话)、四个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手续缺项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暂时不批)。

强化复核清理,确保政策公正。为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保证城乡低保制度的公正实施,进一步做好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效衔接。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的动态管理原则,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城乡低保复核清理工作,准确掌握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农村低保对象的户数和人数,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工作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茂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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