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民政局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
二、申请条件
(一)有适应开展业务的场所;
(二)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三)有筹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必要经费;
(四)必须符合殡葬改革的长远规划,是规划指标之内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国家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应是A4规格纸。
(一)当地政府、民政、建设部门的意见;
(二)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场所所有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阿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或阿坝州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递交申报材料;
(二)经审查并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发给批准同意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阿坝州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0837)2823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