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民政〔2009〕281号 签发人:泽郎格西
阿坝州民政局关于报送2009年进依法行政
工作总结的报告
省民政厅: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民发〔2009〕152号)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2009年,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进一步健全调整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泽郎格西局长任组长,王晓成、孟健、杨文全、陈康、吴春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法制室(设在局办公室)。
2009年我局印发了《阿坝州民政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为工作顺利实施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 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
为提高民政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注重加强法制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把法律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学习内容上力求重点性,在学习形式上力求多样性,在学习效果上力求实效性。通过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讨论、撰写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达到吃透精神、灵活运用的目的。
二是一般干部全面学。组织广大干部学习计划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热情。
三是民政系统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民政法规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了对《四川省五保供养实施细则》、《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法》、《老年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学习活动,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等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四是开展了对民政对象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加大了对灾区救助制度和低保等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在执法过程中,我局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大局、服务民政对象的关系,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对法律负责。
(一)认真贯彻低保条例,扎实做好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了审批公示等制度,实现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二)认真贯彻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做好城镇退伍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
(三)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民主进程。
(四)依法审批民间组织。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程序,登记审批社会团体。
(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收养登记。
(六)贯彻殡葬法规,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地名法规加强对建筑物名称命名的管理。
四、创新宣传教育工作
(一)在全省率先草拟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由州人民政府下发执行,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进一步健全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牵头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起草了《阿坝州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对策研究》等综合材料。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工作总结
阿坝州民政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印
(共印7份)